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

學生各項獎補助申請表 – 個資蒐集告知函

本校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8條規定,應向申請人告知以下事項,請您在填寫申請表前詳閱:

  • 蒐集之機關名稱: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。

二、蒐集之目的:

(一)學生自主增能學習社群。

(二)學生參加校外競賽活動補助。

(三)學生參加論文成果發表補助。

(四)通過檢定考試補助。

三、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:

(一)識別類(C001、C002):姓名、系所別、學號、身份別(碩士班/博士班/大學部)、電話、地址、EMAIL、學生證影本、照片(成果檔)、身分證字號(核銷使用)、帳號資料(核銷使用)。

(二)教育、考選、技術或其他專業(C052):證照影本、申請人當學期學業成績、申請人當學期操行成績、申請人次一學期學業成績、申請人次一學期操行成績。

四、利用期間、地區、對象及方式

(一)本校將於申請至核銷期間內,於台灣地區(包括澎湖、金門及馬祖等地區)進行補助審查及必要之聯繫。

(二)本校將於申請日利用您的個人資料進行各項統計分析,以提供教育部或校內評鑑及分析之用。

五、個人資料之權利及權益:您得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就您的個人資料行使請求查閱、補充、更正、製給複製本及請求停止蒐集、處理、利用及請求刪除等權利,行使方式請洽本校教師發展暨教學資源中心行政管理組(電話:03-8565301轉1117)。

六、本校於蒐集您的個人資料時,如有欄位未填寫,則可能對經費申請及核銷有所影響。